暂且改名叫君扬

新宠Bas胖胖,แม่รักBasนะ!



本来好好的想把147章写写完,刷了下首页,看到有人说看了蝴蝶蓝的微博,爆发至极点,于是我也去搜了搜。结果就看到现在,我没爆发,但也有很多话想说,微博太限制字数,不如在这里自己的地盘上说一说。


先复制微博上写的评论:

零零碎碎翻了一下下面的评论,感叹现在的粉丝真是猛,不觉得自己太霸道了吗?首先,全职高手是作者的作品,有他才有叶修等角色,那些说作者只是个写文的,懂个p的叶修的人,不觉得自己可笑吗?搞得清因果逻辑吗?

其次,每个粉丝心目中都有自己理解的叶修,这不可否认,但客观呈现出来的始终是作者在小说里描写的原生态的叶修,并不是粉丝主观意志里的张修李修王修。

再次,说句僭越的话,粉丝们要是觉得是因为有他们的喜爱,才成就了全职高手,所以有资格对作者指手画脚,那不是跟捡到钱包要求失主付感谢金差不多么?

最后,为什么那么多人能接受同人小说里ooc到没边的叶修,却接受不了作者心目中设定的叶修?小说IP影视化改编肯定是会有变动的,觉得认同的可以去看看,不认同的不看就好了,为什么非要上至作者下至编剧全都骂一遍?作者说一句“过了”,“希望……保持……分寸感”,被曲解成什么样子?作者难道一定要迎合粉丝的想法,才是一个好作者?他是为了取悦粉丝才写的全职高手吗?顺着粉丝的时候,能把人捧上天,不顺着了就踩到泥里,粉丝左右作者意志才算成功才算胜利吗?还请言语克制一点,不要过激,言论自由不等于谩骂,也不等于曲解,甚至不是为发泄不满而冷嘲热讽。


接微博:

对于那些指出电影中不合理的地方的评论,我没有意见,反正我自己看得也不是那么认真,一些情节都忘了,但是大家讨论归讨论,为什么要上升到人身攻击?骂完编剧骂作者,中文的博大精深非要这样体现吗?很多人骂作者为了钱讨好制片方,说这么烂的电影也能违心说它好。那先把你们转发的那些“转发+关注抽N个人平分XXXX元”的微博删删掉再来说。写小说是他的职业,他靠写小说挣钱,他卖的是他自己的版权,这难道是非法收入?跟粉丝持有不同看法,就是站在制片方一边了,就是讨好制片方了,就是为了钱讨好制片方了?那大家上班都是为了和领导共创公司未来咯?

叶修是蝴蝶蓝原创小说中的原创角色,我们这些写同人的其实都是ooc,说难听点,人家原著里的才是正版,我们写的顶多是个高仿。竟然有人说蝴蝶蓝不懂叶修,不懂叶修/粉丝的信仰,是没睡醒还是脑子进水了?

说到同人小说,我在想,严格意义上来讲,是不是得跟蝴蝶蓝要授权?不然的话是不是得算侵权?网上查了查,有的说只要不是用来盈利,一般原作懒得追究。我猜绝大部分写同人的都没跟原作要过授权吧?我自己也没去要过,一直抱着侥幸心理在写,如果哪一天蝴蝶蓝说不可以,那就只好撤了。

依稀记得lofter上发文时也有条款选择是否允许二次创作,如果我写的是原创,可能会暂时勾上一勾。因为在原创过程中出现同人,可能思路和角色设定会受到同人的影响。大概这方面我容易被带偏,就好像我不确定乐乐有没有辫子,少天是不是黄毛。

扯远了,粉丝们向来是众口难调的,但没想到这次会有这么多人讨伐作者。究竟是凭什么呢?就凭粉丝的身份?粉丝就能不尊重作者意志,凌驾于作者头上了?粉丝就能把自己ooc的叶修替换进原著里了?也不想想没有作者先把叶修创造出来,哪来的人物让他们ooc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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